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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十二届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规程

时间:2020-08-14  点击量:


一、赛项名称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参赛选手在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方面专业知识和专业关键技能掌握。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技能水平,营造选手相互学习、交流的环境,增强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促进中职院校课程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专业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加强学生的基本技的培养,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竞赛内容

根据幼儿园保教工作基本规范,结合当前幼儿园保教工作现状与发展需要,通过赛项更好地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内容设置如下:

项目1:幼儿园教师综合技能测评(基本功)

运用相关的知识与能力,表达对素材、作品的理解,表现出较强的儿童意识,作品适宜幼儿欣赏与学习。

项目1-1:幼儿故事讲述

运用口语表达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考查语言表现力。项目提供幼儿故事。

项目1-2: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

运用弹唱技能与歌表演表达对作品理解,考查选手的音乐表现力。两个项目运用同一音乐素材,故组合呈现。

项目2: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与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

保教活动分析:通过观看视频,对师幼互动中幼儿的心理发展,如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以及个性、社会性发展、学习心理等特点进行分析,并对教师的保教言行进行评价分析,提出建议。项目提供5分钟左右时长的师幼互动视频。

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部分,包括50道选择题和1道材料分析题。试题均从大赛试题库软件中抽取,其中选择题包含职业基本素养与保育教育两个类别,根据答题正确率和答题时间计算得分;材料分析题主要考查选手的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和思维品质。

项目3: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

该项目以“规定主题”进行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根据活动设计方案讲课。

四、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安排(以大赛《秩序册》为准)

五、竞赛方式

1.组队:赛项为学生组

学生组:比赛采用团体赛比赛形式,每校限报2组,每组3名选手。

2.参赛资格:参赛学生选手必须是晋中市职业学校2019年度全日制在籍中职学生,比赛采用团体比赛形式,学生选手年龄不超过21岁,每队学生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3. 每组设A、B、C三个选手,各组的三位参赛选手在正式比赛前一天通过抽签确定A、B、C三个项目的参赛身份,其中A选手参加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和歌表演的赛项;B选手参加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和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的赛项;C选手参加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赛项。

六、竞赛流程及安排

(一)竞赛流程

1.A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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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进入候考室,评委抽题后,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备考室准备5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比赛,比赛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每位选手赛完要在休息室等候,待同一组考生全部赛完之后方能离开赛场。

 

2.B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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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入竞赛室,评委抽题后,进备考室准备5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比赛,比赛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每位选手赛完要在休息室等候,待同一组考生全部赛完之后方能离开赛场。

3. C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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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6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进入候考室,评委抽题后,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备考室准备6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A组选手在进行“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赛项时,裁判进行现场评分。

B组选手在竞赛结束时要及时保存提交“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与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答题材料,竞赛后赛项裁判集中对选手答题材料予以评分。

C组选手在完成“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讲课赛项后,赛项裁判随即对选手予以评分。

七、竞赛试题

1.赛项采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所公布赛题。

2.竞赛时使用的赛题,按照需要,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裁判长组织随机抽取,按照保密规定印刷、存放和领用。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所在学校名称。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各参赛队按竞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4.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进行竞赛场次抽签。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设备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摄像工具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工作证(教师选手)、学生证、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并佩戴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严格执行操作技能竞赛时间,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5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比赛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相关设备等,并签字确认。

9.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比赛和操作。

10.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1.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上报执委会;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

1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执委会统一领导,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九、竞赛环境

比赛器材:竞赛室:电钢琴一架;备考室:课桌椅一套,签字笔(红黑各一支)、HB铅笔、高级绘图橡皮擦,数量各1;A4试题纸3张、A4草稿纸3张。

场地要求: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琴房的数量要与参赛选手人数相匹配,各场地根据要求在适当的位置配备录像设备、钢琴,并有能容纳师生共同观摩的场地。

 

十、技术规范及成绩评定

(一)技术规范

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2.《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4.《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二)成绩评定

1)评分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学校每队竞赛由A、B、C选手组成,分别按规定参加各自比赛任务,由各组裁判逐项分组评判,最后累加学校A、B、C选手后的比赛成绩总分为最终比赛结果。

2)成绩产生

竞赛环节

项目总分

团队总分

A选手

幼儿故事讲述

10

25

100

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

15

B选手

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

25

 

40

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

15

C选手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

15

35

讲课

20

 

3)评分标准

项目1  幼儿园教师综合技能测评(基本功)(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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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奖项设定

1.参赛选手奖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大赛组委会为获得一等奖学生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二、竞赛安全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技能大赛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参赛选手和赛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如下。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届大赛活动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大赛执委会统一领导,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把握全局,注重预防

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各种事故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大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对于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由赛点安全领导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二)安全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1.设赛点安全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届技能大赛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赛点安全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3.项目大赛现场设一名安全保卫负责人,统筹部署竞赛现场各项安全应急工作,监督、检查竞赛现场各项应急预案的准备、落实情况,指导处理安全事务,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组织指挥现场疏散,扑救抢险,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协助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当地公安、消防和就近医疗机构等部门,协助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做好赛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和赛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赛点安全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理方案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向竞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报告,竞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对于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安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由赛点安全领导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本届技能大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辅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本赛项结束后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仲裁组受理申诉报告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将复议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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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十二届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2020-08-14点击量:


一、赛项名称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参赛选手在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方面专业知识和专业关键技能掌握。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技能水平,营造选手相互学习、交流的环境,增强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促进中职院校课程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专业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加强学生的基本技的培养,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竞赛内容

根据幼儿园保教工作基本规范,结合当前幼儿园保教工作现状与发展需要,通过赛项更好地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内容设置如下:

项目1:幼儿园教师综合技能测评(基本功)

运用相关的知识与能力,表达对素材、作品的理解,表现出较强的儿童意识,作品适宜幼儿欣赏与学习。

项目1-1:幼儿故事讲述

运用口语表达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考查语言表现力。项目提供幼儿故事。

项目1-2: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

运用弹唱技能与歌表演表达对作品理解,考查选手的音乐表现力。两个项目运用同一音乐素材,故组合呈现。

项目2: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与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

保教活动分析:通过观看视频,对师幼互动中幼儿的心理发展,如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以及个性、社会性发展、学习心理等特点进行分析,并对教师的保教言行进行评价分析,提出建议。项目提供5分钟左右时长的师幼互动视频。

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部分,包括50道选择题和1道材料分析题。试题均从大赛试题库软件中抽取,其中选择题包含职业基本素养与保育教育两个类别,根据答题正确率和答题时间计算得分;材料分析题主要考查选手的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和思维品质。

项目3: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

该项目以“规定主题”进行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根据活动设计方案讲课。

四、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安排(以大赛《秩序册》为准)

五、竞赛方式

1.组队:赛项为学生组

学生组:比赛采用团体赛比赛形式,每校限报2组,每组3名选手。

2.参赛资格:参赛学生选手必须是晋中市职业学校2019年度全日制在籍中职学生,比赛采用团体比赛形式,学生选手年龄不超过21岁,每队学生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3. 每组设A、B、C三个选手,各组的三位参赛选手在正式比赛前一天通过抽签确定A、B、C三个项目的参赛身份,其中A选手参加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和歌表演的赛项;B选手参加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和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的赛项;C选手参加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赛项。

六、竞赛流程及安排

(一)竞赛流程

1.A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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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进入候考室,评委抽题后,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备考室准备5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比赛,比赛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每位选手赛完要在休息室等候,待同一组考生全部赛完之后方能离开赛场。

 

2.B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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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入竞赛室,评委抽题后,进备考室准备5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比赛,比赛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每位选手赛完要在休息室等候,待同一组考生全部赛完之后方能离开赛场。

3. C选手竞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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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60分钟检录候考,宣讲竞赛纪律、抽签等工作结束后,组织选手进入候考室,评委抽题后,选手按抽签号依次进备考室准备60分钟后进入竞赛室进行“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A组选手在进行“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赛项时,裁判进行现场评分。

B组选手在竞赛结束时要及时保存提交“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与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答题材料,竞赛后赛项裁判集中对选手答题材料予以评分。

C组选手在完成“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讲课赛项后,赛项裁判随即对选手予以评分。

七、竞赛试题

1.赛项采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所公布赛题。

2.竞赛时使用的赛题,按照需要,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裁判长组织随机抽取,按照保密规定印刷、存放和领用。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所在学校名称。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各参赛队按竞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4.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进行竞赛场次抽签。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设备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摄像工具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工作证(教师选手)、学生证、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并佩戴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严格执行操作技能竞赛时间,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5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比赛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相关设备等,并签字确认。

9.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比赛和操作。

10.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1.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上报执委会;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

1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执委会统一领导,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九、竞赛环境

比赛器材:竞赛室:电钢琴一架;备考室:课桌椅一套,签字笔(红黑各一支)、HB铅笔、高级绘图橡皮擦,数量各1;A4试题纸3张、A4草稿纸3张。

场地要求: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琴房的数量要与参赛选手人数相匹配,各场地根据要求在适当的位置配备录像设备、钢琴,并有能容纳师生共同观摩的场地。

 

十、技术规范及成绩评定

(一)技术规范

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2.《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4.《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二)成绩评定

1)评分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学校每队竞赛由A、B、C选手组成,分别按规定参加各自比赛任务,由各组裁判逐项分组评判,最后累加学校A、B、C选手后的比赛成绩总分为最终比赛结果。

2)成绩产生

竞赛环节

项目总分

团队总分

A选手

幼儿故事讲述

10

25

100

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

15

B选手

幼儿园保教活动分析

25

 

40

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

15

C选手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

15

35

讲课

20

 

3)评分标准

项目1  幼儿园教师综合技能测评(基本功)(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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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奖项设定

1.参赛选手奖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大赛组委会为获得一等奖学生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二、竞赛安全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技能大赛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参赛选手和赛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如下。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届大赛活动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大赛执委会统一领导,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把握全局,注重预防

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各种事故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大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对于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由赛点安全领导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二)安全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1.设赛点安全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届技能大赛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赛点安全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3.项目大赛现场设一名安全保卫负责人,统筹部署竞赛现场各项安全应急工作,监督、检查竞赛现场各项应急预案的准备、落实情况,指导处理安全事务,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组织指挥现场疏散,扑救抢险,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协助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当地公安、消防和就近医疗机构等部门,协助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做好赛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和赛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赛点安全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理方案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向竞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报告,竞赛现场安全保卫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向赛点安全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对于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安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由赛点安全领导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本届技能大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辅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本赛项结束后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仲裁组受理申诉报告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将复议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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